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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游如何投保才能避免“理赔难”
时间: 2012-07-03   

  暑期已至,外出旅游越来越成为家长与孩子们共同的选择,而如何保障出行安全,并在出险后保证得到及时、有效的理赔也是出行者十分关心的。由中国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主办的2012年“旅游保险宣传周”25日在北京启动。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有关旅游保险的相关事宜,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给出一份暑期旅游保险攻略。

事件

旅游保险宣传周启动

  随着旅游市场的升温,旅游在中国已经不是新鲜事。2011年国内游26.4亿人次,境外游7025万人次,同比增幅超过20%。随着出游人群越来越多,公民对出游的意外保障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在当下的中国,主动购买保险的游客依旧为数不多,绝大部分出游者处于无险状态。随着2012年“旅游保险宣传周”的启动,国人的旅游保险意识也在逐渐提高。

  据介绍,本次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25日至7月1日举行。主题为“快乐出游保险相伴”。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此间说,旅游保险的发展基础是广大游客,诚信、规范经营是赢得客户信赖的前提。保险机构、旅游企业、监管部门要多管齐下,共同促进旅游保险健康发展。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要本着公平守信、自愿交易的原则,充分考虑客户的利益,让游客“明明白白买保险”、“切切实实享保障”,积极稳妥处理旅游保险纠纷事件。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在启动仪式上指出,中国旅游保险市场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方面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风险意识还不强,旅游保险投保率还不高;另一方面,旅游保险产品还不够丰富,服务和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

  祝善忠强调,通过举办“旅游保险宣传周”活动,将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和保险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保险市场逐步成熟完善,推动更多符合旅游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并不断提升保险服务和保障水平。

意义

多种风险威胁旅行安全

  保险旅游险专家指出,旅行期间势必使用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多种交通工具,且身处居住地之外的境内或境外旅游景点、宾馆及酒店,交通、游玩、住宿、财产、餐饮等方面的意外风险相对于日常生活更为集中和突出,因而购买一份适宜的旅游类保险十分重要。旅游保险一般包括意外医疗费用、人身意外、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紧急救援、境外医疗费垫付等诸多种。

  美亚保险相关专家指出,就旅游保险而言,主要的风险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意外事故例如:意外摔伤等,据悉,各国际旅行社均不同程度有此类事件的发生。

  2)行李财物和证件遗失、被盗出门旅游,一般游客都会购买一些当地的土特产或纪念品,由于国内习惯使用信用卡的人仍占少数,所以中国游客就成了国外小偷们的首选;其次,如果不慎将护照遗失,不但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剩下的行程。根据一家知名旅行杂志的调查表,42%的游客曾经在旅行中丢失过财物。

  3)罹患疾病旅行中长途跋涉及水土不服,很容易引发游客身体不适,如:感冒发烧、消化系统紊乱等。

  除此之外,旅行中还可能发生的意外有:旅程的延误、旅程的变更、由于游客的不小心导致酒店或其他场所物品损坏等。所以每位出行者应根据自身旅行的长短、目的地的安全因素等购买不同的旅行保险产品,以转嫁风险。

购买

旅游保险因地制宜

  保险旅游险专家指出,旅游保险属于极短期保险,是为短期商务出行、旅游出行设计的一款产品。投保人是被保险人本人,或是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合法团体或个人。保险标的就是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还可能包含财产损失、旅行延误、证件遗失、个人法律责任等。旅游因旅行方式、目的地、时间等各种因素而差异化,旅游保险也因此大不同。

跟团游

旅游合同多保障

  相较于自由行,跟团游因多了旅行社这个中间载体及旅游合同这份旅行保障而显得与众不同,相应的其中的保险服务也相对复杂。

  保险旅游险专家指出,合同是规范旅行社行为、保障游客权益的重要手段。游客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或《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这里的旅行社是指各旅行社的总部,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必须以总部的名义与游客签约,还须在合同中加盖旅行社总部的公章。旅行社作为投保人购买的旅游责任险属于强制保险。在旅游活动中,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可启用责任险赔偿。赔偿的内容是赔偿期限内依法应由旅行社承担的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包括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医疗费用等。

  专家强调,责任险是针对旅行社有责任的事故,如旅行社无责任,游客是得不到保险赔偿的。所以,建议游客自己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安邦保险集团的理财规划师建议各位游客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时一定要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由于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死亡和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承保由于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相对而言,使用率较高的还是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不要只单独投保意外伤害险。在此也提醒各位旅客,附加险是不可以单独投保的,只可在主险基础上附加。

  游客作为投保人为自己购买的旅游保险,通常根据出游目的地不同购买不同类型的保障。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赔偿范围包括由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等。

境内游

可直接购险

  相较于境外游,境内游购买保险相对简单。保险旅游险专家指出,如在境内跟团或自助旅游,游客均可直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意外烧伤保险等,根据旅游时间长短选择不同的保险方案,一般旅游方案支持不同时间长度、不同的意外保障责任自由组合,极大方便了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让旅游者以最合理的费用保障旅途安全。

境外游

保险需因地制宜

  相较于境内旅游,境外旅游因为旅途遥远、地域差异、制度不同等问题,无论是游前投保或是出险理赔,均有些许差别。综合上述诸位专家建议,针对出境目的地的不同,本报整理了几个主要国家的保险须知:

>>综合:紧急救援服务引领境外险

  专家指出,紧急救援服务是出境游最应配备的保险之一。紧急救援服务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联手推出的境外旅游救助保险险种,在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包括紧急状况发生时,可以雇用军用飞机把病人火速运出事故发生地,也会将医护人员派往世界各地看护治疗患者,同时会与遍布世界各地的报警中心、医疗服务机构联手,向用户提供包括住院费用垫付等在内的全球范围旅行援助服务。

>>东南亚:首选紧急救援险

  专家指出,购买东南亚旅游保险紧急救援最重要。境外紧急援助保险是指中国境外旅行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突发性疾病时,保险公司境外授权机构根据合作协议对客户实行紧急援助服务的一种保险。

  通常情况下,在保险中定义东南亚国家总共有11个,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和东帝汶,其中东帝汶是经全民公决后,于2002年5月20日从印尼独立出来的,是东南亚最年轻的国家。

>>欧洲:申根签证保险小知识

  专家指出,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指《申根公约》的成员国)签证申请都必须出示一份已购买的申根签证保险,领事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满足申根国家签证要求的申根签证保险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要求:第一是必须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且保险期限必须覆盖申请停留时间;第二是在境外的医疗保险金额不能少于3万欧元,即不能少于30万元人民币。

  需要签证保险的国家有:德国、法国、丹麦、瑞典、捷克、芬兰、荷兰、波兰、希腊、挪威、冰岛、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西班牙、卢森堡、立陶宛、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士。

>>其他:境外务工保险当先

  专家指出,除了境外旅游外,需要购买保险的另一种境外情况是境外务工。以劳务输出的方式出国务工的人员,在购买保险时,意外险、医疗险是境外保险最基础的保障也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保障金额则建议根据前往国及工作属性进行调整。

  具体操作方面,专家建议,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和劳务人员应当与保险公司签订对外劳务保险合同,企业还应按照所在国(地)政府规定,要求境外用工单位投保以劳务人员或者其指定人员为受益人的境外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如果境外用工单位不能办理,则由招工企业办理。这样,如果劳务人员在境外因犯罪事件、恐怖袭击、战争甚至绑架等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得到赔偿。

  海外务工可团体投保“绑架险”,除了通过企业层面来投保,个人也可以自行投保一些绑架勒索险,但需要有一定的财务证明,因为投保额度和保费都不低。绑架勒索险属于财产保险,投保此类险种还需要组合一定的人身意外险作充分的保障,因此,海外务工团体也可以投保一些意外、医疗及绑架风险等的组合型保险。

  此外,还有绑架慰问金和雇主慰问探访费用可供选择。前者是指承保购买境外务工保险的人员,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根据实际被绑架的日数获得赔偿的保障金;后者是指承保购买境外务工保险的人员,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身故或住院,保险公司安排其雇主前往探望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理赔

意外险理赔范围

  旅游投保是为了保全万一,安全是游客最大的希望。但险情通常就发生在不经意间,而出险之后如何理赔更是重中之重。那么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有哪些?有怎样的理赔规则?安邦保险集团的理财规划师给广大消费者支招。

  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一般涵盖了以下三种:一、死亡给付,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额给付。二、残疾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三、医疗给付,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的附加险承保。

  保险理财规划师提醒,在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时应附上意外事故经过的说明,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在保障期间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有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酒后驾车等除外责任,按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怎样避免“理赔难”

  在明晰了险种理赔范围后,消费者在出险之后理应遵循哪些理赔法则以避免出现“理赔难”的窘境呢?集团旅游险专家建议,投保前首先应该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及相应的理赔要求;其次,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第一时间与投保的旅行社、保险公司或境外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并将出险情况如实相告。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为旅游者提供事故处理的指导。

  保险旅游险专家强调,旅游者应注意三条: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境外旅行险理赔时,病历是必须要提供的一项重要资料。在国外,如果没有病历本,也会有相关的诊断证明;境外旅游保险对于疾病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理赔。但是,在疾病的定义上,条款有一定的限制,(疾病)必须是在国外首发的,这一点在办理理赔的时候要注意。

理赔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那么,意外险理赔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并需要哪些资料呢?保险集团旅游险专家指出,根据索赔的保险责任项目不同,客户提交的需要理赔材料也不相同。

  项目

  索赔文件

  所有索赔项目

  索赔申请书;

  保险凭证(电子保单);

  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涉及境外旅游);

  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有)。

  身故保险金

  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

  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残疾保险金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意外医疗保险金

  完整的门急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

  医疗费发票和收据;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旅行行程延误

  承运人出具的延误证明文件,注明延误时间及原因

  机票/登机牌,车、船票;

  因延误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票据。

  行李延误或遗失

  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出具的行李延误或遗失证明文件;

  行李票;

  购买必需品的单据凭证。

  旅行证件重置

  事发当地海关、警方等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须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案);

  重置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

小贴士

  俗语道,慢工出细活,购买旅游保险也是如此。尽管保险公司或旅行社能够为游客提供详尽的保险攻略,但在购买承载安全希望的旅游保险产品时,消费者还是自行谨慎。为此,专家给出了游客详尽的购险小贴士。

>>天下没有万能保单

  外出旅游时有很多突发状况,并非所有的事故通过一张意外保单都可以理赔。那么,有哪些是不能进行理赔的呢?对于时下年轻人偏爱的攀岩、漂流等高风险运动,该如何投保呢?对此,安邦保险集团的理财规划师指出,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分为三种:

  1)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2)特约保意外伤害,从保险原理上来讲并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的意外伤害。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3)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一般的保单只承保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年轻人喜欢的高风险运动不在可保范围内,若要承保可在保险公司特约承保。

  >>慎重对待每一张保单在阐明了怎样选择旅游保险品种、险种保障范围等问题后,实际购买、使用保险的过程中,游客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谨慎操作,方能保障万无一失。对此,太平洋保险集团旅游险专家建议:

  旅游保险产品必须在出行前购买、生效。出游后补充的保险通常不能为出行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

  填写保险信息时,务必保证相关承保信息提供准确、真实,这包括:出行前往地、出行方式、出行具体期间、被保险人身份信息等。如遇行程变化等情况,请注意:(1)若出行信息变更(包括出行日期、出行地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信息变更申请,更改保单内容。(2)保单信息变更,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亲自递交变更申请。特殊情况,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提出变更申请。

    来源:成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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