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大事项
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时间: 2025-12-05   
(2025临005号)
 
       2025年12月4日,我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金罚决字〔2025〕47、49、50号)。因存在虚列费用及管理费、直销业务挂中介套取费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青岛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杨杰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非车险管理部负责人于飞凤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特此公告。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阅读量:175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