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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时间: 2024-06-20   
(2024临002号)
 
        2024年6月12日,我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4〕33、34号)。因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关联方信息报送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费率;未按监管要求报告分公司高管人员免职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陕西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计对我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1万元,对我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陶光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我公司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郑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我公司时任人身险管理部总经理程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特此公告。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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