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售
“永安财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等11款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公告
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司主动停售的11款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情况予以披露,详细披露内容详见附件1。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附件1: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案号 |
停售原因 |
停售时间 |
后续服务 |
1 |
永安财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 |
(永安保险公司)(备-医疗保险)【2021】(附) 133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2 |
永安财险附加甲乙类法定传染病隔离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 |
(永安保险公司)(备-医疗保险)【2021】(附) 134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3 |
永安财险附加甲乙类法定传染病隔离津贴保险 |
(永安保险公司)(备-医疗保险)【2022】(附) 001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4 |
永安财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22版 |
(永安保险公司)(备-医疗保险)【2022】(附) 004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5 |
永安财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
(永安保险公司)(备-疾病保险)【2021】(主) 100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6 |
永安财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B款(互联网专属) |
(永安保险公司)(备-疾病保险)【2021】(主) 083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7 |
永安财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B款 |
(永安保险公司)(备-疾病保险)【2022】(主) 002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8 |
永安财险附加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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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9 |
永安财险附加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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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10 |
永安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 |
(永安保险公司)(备-其他)【2020】(主) 173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11 |
永安附加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保险 |
(永安保险公司)(备-其他)【2020】(附) 510号 |
产品停售 |
2024年2月5日24时 |
若在停售前您已经投保了该产品,我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及保障。保险期间届满后您可以重新投保我司其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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