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的报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变化必须编制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现将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编制如下:
本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收到中国保监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2010】1129号),该批复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6.632亿元人民币,同时,批准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确认的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特此公告。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