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消保政策法规
车险人伤理赔有“快速通道”
时间: 2012-07-03   

  近年来,汽车在我国迅速普及,而新驾驶人的持续增加也使人伤事故保持较高的发生率。据统计,近十年间,我国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年均增长率达10.9%,仅去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就高达210812起。此间,那些驾驶经验不足及没有出险经验的新手司机,遇到事故后也是时常手足无措。对此,保险公司能提供一些快速理赔方案,值得车主们关注。

  为新手提供电话指导

  今年2月,保监会发布《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保监会对车险人伤案件提出新的要求保险公司应设置专线电话,安排人伤专业人员处理人伤案件全程咨询服务。这对于没有出险经验的司机,尤其是新手司机来说,无论是在事故处理问题的协助解决还是在心理支持方面,都具有实际意义。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陆续推出了“人伤案件处理电话咨询服务”。通过这项服务,被保险人将可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全程电话咨询服务,指引车主处理流程和进行专业的案件处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处理事故。

  案例:杭州车主陈小姐,由于是新手驾车,技能尚不熟练,在躲避其它车辆时不小心撞到路边树木,爱车受损不说,自己的额头也被撞伤,她一时慌了手脚,不知如何处理,遂拨打了投保车险所在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在专业人员的详细指引下,陈小姐很快就将事故妥善处理。事后,她表示:“出事时我脑子一下就懵了,若不是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指导,我还真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样的服务非常及时,也很方便。”

  快赔处理省时省力

  为快速准确处理轻微人伤案件,进一步提高理赔时效和客户满意度,一些保险公司推出“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等服务,为车主节约了不少时间。

  据了解,“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服务”可以协助车主在现场一次性快速处理事故。但需要说明的是,“快速处理”服务一般须符合以下条件:保险事故经交警处理,责任明确(包含无责任,无责任案件医疗费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事故与伤情的因果关系成立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双方均在现场,且都同意快赔处理的事故;伤者自行判断伤情轻微,正常活动仅轻微或不受影响的事故。

  案例:周先生在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一位骑电动车的阿姨,后者跌倒后,手臂和膝盖处有擦伤。虽然情况不是很严重,但由于第一次遇到人伤事故,周先生有点慌。在拿着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单后,他按照保险公司电话车险客服人员的指导,送阿姨去医院做了检查处理。在对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开了创伤药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赶到现场,发现阿姨仅是皮外伤,治疗费才几百元,认为周先生的情况可以利用“人伤无忧理赔”的“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服务”和“当场通知赔付”服务进行快速处理。

  就此,理赔人员帮助周先生与受伤的阿姨进行了协调沟通,双方同意立即快赔处理,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随后,理赔人员现场缮制了赔案,当场通知财务付款,这就不需要周先生后期拿着单据再特意去走理赔流程了。

  现场调解促成双方合解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要求,人伤审核人员应主动参与被保险人与事故受害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合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满意的合解结果。在被保险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诉讼纠纷时,保险公司应积极主动协助被保险人做好诉讼案件处理工作。

  案例:某日,王某驾驶被保险人北京某运输公司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本车车损、司机受伤和三者车受损、车上8名市政工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裁定,被保险车辆负全责。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人伤查勘员迅速与肇事司机王某取得联系,了解事故基本情况,于当日赶赴就诊医院查看伤情,落实伤员基本情况。在对案件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双方在赔偿问题各执己见,由于三者方伤者都是外地在京务工人员,着急回老家,相关赔偿问题不能达到一致,甚至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考虑到伤情都不很严重,符合小额人伤案件快速调解的条件,保险公司当即安排调解小组及时介入,进行现场调解。在向当事双方介绍了人伤案件理赔的基本原则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后,调解人员针对每个伤者的病情,采取逐个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给予每人适当的一次性补偿,所有伤者都比较满意,事故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来源:上海金融报


 

阅读量:10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