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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政策法规
善用附加险实现多重保障
时间: 2012-06-07   

  相比主险而言,附加险往往会被投保人所忽视,但实际上,附加险往往能起到很好的保障补充作用,令个人、家庭整个保险体系更为完整。下面这个案例有几分沉重,但却真实地反映出附加险的作用。

  李先生在2005年投保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万能险,在此基础上又附加了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以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1年6月,他不幸罹患恶性黑色素瘤,也就是俗称的皮肤癌。虽然进行了手术切除,但癌细胞转移到了淋巴,连同腹股沟的淋巴一并做了切除。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报案后,向李先生全额理赔了投保时所附加的短期重大疾病保险9万元。赔付结束后重大疾病附加险终止。但李先生的万能险主险以及附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继续有效,他也按照条款继续缴纳了4000元保费

  2012年3月,李先生不幸身故。经过保险公司核查,李先生的死亡符合保单主险的赔付约定,于是又向李先生的家人进行了第二次赔付,将保单主险保险金额12万元全额送到了李先生受益人手上。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多次理赔案例,而之所以能获得多次理赔,原因在于李先生不仅仅购买了主险,同时还选择了不同功能的附加险。

  那么,是不是只要在主险上购买附加险,都可以获得多次理赔呢?怎样选择附加险,才能发挥更强的保障作用?

主附搭配未必全部多次赔付

  保险公司专家介绍说,“案例中的客户投保的是一份主险和附加险相对独立的险种,所谓独立也就是附加险的赔付不影响主险的效力和赔付,如果满足条件,主险可以再次赔付。”这样的搭配通常主险是独立的一份终身寿险或者定期寿险,附加险则可以是意外险和医疗险,包括重大疾病、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所以客户可以做到一份保单、两次理赔。事实上这种保单组合不仅可以两次理赔,甚至可以三次、四次甚至多次理赔,实际案例中多次理赔常见于客户投保医疗附加险的情况。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主附险搭配可以实现多重保障、多次理赔的功能。“一些保险计划从形态上看虽然也是主附险的结构,但是这种结构是具有关联的。比如有些必须附着于寿险才能购买的健康医疗附加险,如主险和附加险保额一致的话,若其中一个险种发生赔付,合同即告终止,这一类的主附险一体的组合并不具备两次理赔功能。” 据了解,一些返还型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就属于这一类型,因为它实际的组合通常就是一款两全型的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附加险需注意几方面

  附加险最大的优势是可以用较少的保险费获得更高保额的保障。一般附加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投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可以根据新的保障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减少或增加附加险、提高附加险的保额,甚至每年都可以选择保险公司最新的附加险品种等等。通过这种和主险的灵活组合和搭配,其实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保障需求。

  不过,也正因为附加险的期限通常为一年,所以当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续保可能会有一定问题。保险公司会根据当年的情况重新核定承保风险,做出正常续保、加费续保、降额承保或是拒保的不同处理。所以,大家在选购附加险时应注意续保条件。希望获得健康医疗保障的客户,最好选择保证续保的附加险,或是单独购买健康险主险。

    来源: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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