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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政策法规
车险投保巧避五误区
时间: 2012-01-11   
      眼下给私家车上保险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此举不仅可以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而且能给车主增加一份安全感。笔者发现,有些车主在投保中由于保险意识淡漠,操作方法不当,导致出现种种问题,影响了日后的保险权益。

  误区一:不足额投保

  对于保额的确定,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保多少,一旦出险造成全车损毁则可得到足额赔付。但有的车主为省保费,就不足额投保。比如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保险公司亦将情况说清楚,但车主仍坚持只保10万元的保额,如此做法可能省了点保费,但以后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肯定得不到足额赔付。

  误区二:超额投保

  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车主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新购买价低于6万元,却偏偏要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12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得到高额赔付,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换句话说,车价值只有6万元,最高赔付也只能6万元,不能背离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误区三:重复投保

  有人以为汽车保险如同人寿保险一样,多保几份能多得到赔款,这种观点显然错了。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保险金额准确科学,投保财产的价值多少就是多少,没有随意增减的余地。举个例子来看,一辆进口轿车价值40万元,你已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了40万元的保险金额,那么这辆车即使出现全部损失,最高赔付也不能超过40万元。一张保险单承担的风险责任就可以满足投保车辆的损失补偿,即使你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多投保一份保险,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误区四:险种没保全

  汽车保险中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这三类主险外,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附加险种,各有各的承担责任范围,相互不可替代。所以,在选择险种时应该考虑周全,既不能图省钱少保,以防一旦日后出事带来隐忧;也不能不加分析,随意取舍。孰轻孰重,怎样选择,不妨可与精通此道的朋友或业内人士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误区五:不按时续保

  汽车保险的保险期限普遍为一年,在投保后的一年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假若没发生保险事故等于花钱保平安,第二年在原保险公司续保时能享受安全无事故的投保优待,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有的车主却由此放松了警惕,认为既然“投保没出事,又何必急着续保”,因而保险到期后迟迟不续保。由于不按期续保,在脱保这一段时间内若发生事故,依照保险条款规定就得不到赔偿。

  除此之外,有的人投保不去正规的保险机构或有资质的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而是听传言、走弯路,最后常常上当吃亏;有的人投保时只管交钱,从不研究保险条款内容,对理应履行的义务、享受的权益、索赔须知等一无所知,对《保险法》明文规定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情况也有意隐瞒,必然给日后的索赔带来麻烦,因为这样做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倘若大家在投保时多一分理性冷静,少一点轻率盲目,就可以避免陷入误区,增加安全系数。如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亦可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专线进行事前咨询,困惑不解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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