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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漫漫诉讼路,追偿前置定胜局
时间: 2021-08-07   
   2017年8月28日,“长航集运0326”轮载着我司承保货物在重庆水域落入泡漩。事故导致23个集装箱落水,40个集装箱挤压变形,承运船舶负全部责任。后经我司查勘定损,确定事故造成我司承保货物损失合计216万余元。
   该案损失较大,如何赔付及追偿成了问题的焦点。由于实务中追偿案件存在赢了官司难回款、回款比例低、追偿成本高等难点问题,我司决定将追偿工作前置,预付了部分款项并为投保企业提供律师直接起诉船方。这一方案也得到了总公司理赔中心法务及非车核赔条线领导的大力支持。经过四年的艰苦交锋,投保企业终于取得了二审胜诉。本月21日,我司成功收回预付赔款,仅承担了含律师、部分施救等在内的14万元费用,成功减损了约200万元。
   该案通过追偿前置,规避了正常赔付后由我司起诉追偿承运人的困难及回款风险,用较小的代价获得了较好的结果。
   下一步,江苏分公司将一如既往在总公司理赔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提升专业能力,做到有效减损降赔的同时维护好重要客户,不断提升理赔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