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闻
2021年度永安保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进场会议召开
时间: 2021-07-08
本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组副组长,陕西银保监局财险处范勇处长介绍了评估工作组成员,宣读了现场检查通知书和银保监会有关廉政规定。他指出,本次评估检查是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7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3号)进行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评估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6日。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光强对评估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从四个方面汇报了公司贯彻落实陕西银保监局审慎监管座谈会通报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落实监管要求,围绕有关问题,持续推进整改;三是汇报了公司5、6月份的总体经营情况;四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经营工作的副总裁刘雄从四个方面汇报了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工作情况。一是公司健全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是围绕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从八个具体方面介绍了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目前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四是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本次评估组组长,陕西银保监局刘丽岩副局长肯定了公司对审慎监管座谈会上通报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认为公司高度重视,持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并对本次现场评估及公司要着力做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SARMRA评估的重要意义。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工作的核心,本次现场评估是监管机关再一次为公司“号脉”,永安保险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以现场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分析风险管理状况,客观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要积极配合本次SARMRA评估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积极整改发现问题,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三是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请公司配合监督评估组成员的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同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提出了加快整改股东股权相关问题、持续推进公司转型升级、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的相关意见。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光强作表态发言。一是公司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以本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管政策,虚心接受监管评估指出的问题和不足,直面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短板,积极采取措施,切实管控好各类风险。三是全力配合保障好现场评估工作。四是及时认真整改评估指出的问题,坚持整改力度不减,整改责任不松,明确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银保监局评估组成员王岩副处长、常璇、程丹、张馨月参加会议,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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