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临001号) 根据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闫兴虎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1〕44号),聘任闫兴虎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聘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免去欧世秦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特此通知。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