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临002)
2018年12月29日,永安财险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保罚诀字〔2018〕4号)。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对永安财险罚款20万元,对时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顾勇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时任公司战略规划部执行总经理上官宗科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因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对永安财险罚款30万元,对公司董事长陶光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特此公告。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