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临001)
2018年12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书(甬银保监罚〔2018〕16号)对永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做出处罚。永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期限作出理赔核定;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信息不真实。对于未按规定期限作出理赔核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永安财险宁波分公司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永安财险宁波分公司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特此公示。
2019年1月4日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