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有效保单数量信息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公司官网披露前三个年度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每一款产品的有效保单数量。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6〕115号)”中关于“保险产品”的相关定义,现将我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共178款个人短期健康险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每款产品的有效保单数量进行披露(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至2020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有效保单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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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