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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0-06-10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省监管机关的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公司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公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持续推进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盯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级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监管机关相关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密切关注黑恶势力向金融领域及网络空间渗透的趋势,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坚持一手抓深挖整治,一手抓长效常治,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对策措施,抓紧补齐短板。各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实地调研督导,并形成相关报告。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环节和全过程。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银保监会、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确保专人专柜管理,条目清晰,内容详尽。
        二、时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深挖整治上见实效
       (一)在线索检查上再细查。一是要紧盯线索检查,做到清仓见底。上半年,组织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对所有线索进行“大起底”,各线索报送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所报送线索进行再次核查。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应查尽查要求,做到存量清零、动态清零、清仓见底。三是要抓好线索跟踪,做到“报送一件,处置一件”。四是持续坚持线上和线下排查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排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对于群众反复反映举报线索、前期摸排核查立案线索、信访举报的重大线索等严格彻查深挖,务必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结果。五是要对线索处置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当地监管机关和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是对员工涉及涉黑涉恶线索和涉及重大保险诈骗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报告。
        (二)在打财断血上再发力。各机构要加强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完善紧急联系机制,切实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准确把握“黑财”认定标准,依法配合做好对显性、隐性各类“黑财”的查扣工作,及时固定留存证据,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同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做好涉案资产协查与报送工作。
       (三)在乱象治理上再深化。积极履行银行业保险业领域“严监管、强监管”的职责,敢于向问题多发地区、多发机构的顽疾痼疾动刀,保持尽锐出战与高压态势,杜绝“打而又生”现象出现。持续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建立完善日常监测机制和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从根本上铲除黄赌毒、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依法稳慎处置重大案件。
       (四)在目标导向上在聚焦。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维护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支持“三农”“小微”等重点领域相结合,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不断提高认识,改进服务,提升能力,对突出问题精准实施打击,加强日常管控,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三、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在长效常治上出成果
       (一)对标对表,完善薄弱环节工作机制。在之前整改的基础上,对照2019年中央督导组来陕“回头看”督导检查指出在思想认识担当、专项斗争主要任务、深挖彻查、完成整改任务等四个方面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按照进一步抓好陕西省专项斗争的有关意见建议的落实,找准自身薄弱环节,细化措施、精准发力。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补齐工作短板,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关注网络,完善涉网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按照中省扫黑办和当地监管机关工作要求,把网络空间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推行网上网下一体打防管控模式。各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网络远程取证、大数据侦查、智能检测预警等办案方式,确保打准、打精、打实、扎实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犯罪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预防惩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长效治理机制,坚决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
公司办公室要加强舆情监测,理赔中心要加强保险诈骗举报线索管理和落实,法律合规部要加强举报员工涉及涉黑涉恶线索的管理和落实,对发现的相关舆情和举报线索,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上报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三)打防并举,完善风险管控机制。要积极关注公司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及案件风险等重点风险领域,严防因行业风险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同时,加强高风险机构处置力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审慎处置,避免因局部事件衍生涉黑涉恶问题发生。在专项整治中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平行排查机制,做到金融风险与黑恶风险“双重剿灭”。
       (四)标本兼治,完善机构合规管理机制。加强扫黑除恶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注重从制度入手强化内控,完善公司治理、股权管理、业务管理等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筑牢风险防控底线、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有限遏制增量风险,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着力构建依法合规、无黑无恶的金融生态。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和指导保障
       (一)加强督促指导。一是总分公司要组织督导组对分支机构的督导巡查,加强明察暗访,坚持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确保中央督导“回头看”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坚持黑恶线索查处情况通报,坚持《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分析研判制度》(永保发【2019】385号)制度执行,持续开展不间歇滚动式线索排查和专项督查。通过督导督查工作进一步鞭策各机构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三是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机构,将及时采取风险提示、当面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各机构要继续围绕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的提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公司办公室和各机构要持续更新扫黑除恶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统筹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加强正面宣传。三是公司法律合规部和理赔中心要在公司网站和《永安简报》刊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四是理赔中心要积极收集汇总扫黑除恶打击保险诈骗案件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公司系统进行系统推广,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加强工作考评,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公司合规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完善2020年度合规管理考核办法。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质量、进度、效果进行考评,继续对扫黑除恶和行业乱象治理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后果的,将视其情节,依据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四)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公司和各分公司要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持力度,保证经费支持与相应的工作条件,并向扫黑除恶工作任务较重、成效明显的机构和部门适当倾斜,为持续开展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加强内部分工协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相互扯皮掣肘,形成内部统筹协调、保障支持有力、各条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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