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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6-14   
        为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正向引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陕金函[2019]23号)要求,结合公司实施方案,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目标
        通过宣传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揭露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金融领域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方法及手段,使群众更加了解非法金融活动的社会危害和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号召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积极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合规部)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宣传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宣传重点。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非法抵押贷款。
        4、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5、非法进行高利放贷,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
        6、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7、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
        8、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实施金融诈骗。
        (二)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1、本次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以各机构为主体,要结合实际,面向全体员工、业务客户、社会公众多层次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2、拓宽渠道,创新方式,以各类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公司要通过公司网站、永安保险订阅号、公司微博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分公司要结合实际、结合业务发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发送短信、电子邮件、微信、内网、移动客户端、向客户发送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由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推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机构为主体具体组织实施。
        1、法律合规部通过电子邮件、公司内网、《永安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或典型案例教育,下发相关宣传警示资料。
        2、办公室负责在公司总部机关职场悬挂宣传标语。
        3、办公室和信息技术中心在公司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宣传资料。
        (二)各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责任。
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除采取上述各类新兴媒体宣传形式外,还可以结合本地政府、协会等组织的主要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机构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中,对方式新、效果好的典型进行总结表扬,注意收集先进典型案例和效果突出的好做法,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各机构于每月22日前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报送法律合规部汇总,公司于每月25日前上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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