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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风险提示
防范金融诈骗 | 永安保险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金融类产品谨记“四警惕”和“五莫要”
时间: 2022-03-18   
“四警惕”
    一、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套路”
    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险产品应载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消费者应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警惕营销中掩饰风险、隐瞒息费等行为,不要仅因为“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宣传套路而轻率购买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产品。
 
    二、警惕过度负债风险
    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树立诚信意识,不违规将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更要远离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目的校园贷、不法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
 
    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
    提高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对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投诉渠道反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四、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
    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五莫要”
    一、莫要听信“高收益”、“保障全”等宣传
    保险产品主要具有风险补偿功能,保证被保险人在患病、受灾等情况遭受身体和财产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补偿,因此购买保险产品不能得到高额回报或收益。并且,保险产品均有一定免责条款,在免责条款范围内的损失是不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
 
    二、莫要将保险费等钱款转交他人代办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一般是在约定缴费时限内从投保时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中自行扣缴,投保人切勿将现金直接交由其他个人办理,如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交纳现金的,可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现场办理,并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三、莫要随意泄露保单信息
    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个人财产。购买保险产品后,保险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和保险合同信息泄露给其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保险合同相关业务,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
 
    四、莫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和理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篡改和隐瞒实际情况,否则可能影响正常理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刑事责任。
 
    五、莫要轻信“代理退保”、“全额退保”
    保险消费者切勿轻易相信非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声称可帮助“全额退保”的承诺,拒绝他人使用手机、iPad、电脑等方式通过互联网注册和登录个人保险账户进行操作办理相关业务,避免误入非法集资陷阱。

文章来源:永安保险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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