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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风险提示
警惕:在明星光环笼罩下的金融产品,不要盲目“入坑”!
时间: 2021-04-28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消费者点评,转载已获得授权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及线上金融理财投资渠道层出不穷,一些金融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误导性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
    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等看中明星的流量,邀请他们来推广或为金融产品代言。很多消费者是看到有知名的明星代言才买的,那么,一旦爆雷,明星是否会负责呢?!
    01 明星效应
    长期以来,很多明星粉丝无底线追星,许多的不理智追星行为非常容易被利用后身陷集资骗局,还有的非法金融机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
    02 常见模式
    目前,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常见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种:
    一、为P2P平台代言;
    二、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
    三、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
    四、为金融产品、平台站台;
    五、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
   03 风险提示
   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止”。
    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类型、条款、风险等级、告知警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
消费者面对营销宣传时,对承诺高于平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
    四要防止过度借贷。
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04承担连带责任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极易产生宣传误导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
一旦明星不向公众反应实情,便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要与金融产品供给主体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下图为该文章来源“消费者点评”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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