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2014临002号)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认购“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2014临002号)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保险”或“公司”)认购人民币2亿元“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本期信托单位自2014年5月26日起设立,预计存续期间为24个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信托”)担任受托人,信托合同项下的集合信托资金用于向复地集团发放信托贷款,贷款将用于成都“复地-复城国际”商业办公项目的开发建设。“复地-复城国际”成都商业办公地产,凭借良好的区位条件优势,投融资进展顺利,目前五栋建筑已全部封顶,地上面积已实现签约面积超过50%,自持商业部分出租率达到85%,整体资金回笼情况良好,为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本期信托计划由复星集团为融资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复星集团综合实力很强,业务涵盖医药、房地产、钢铁、矿业以及零售服务业等,其母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企业,能够为本信托计划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有力保障,项目整体风险可控,超额收益明显,投资总额2亿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该信托计划融资主体为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我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和投资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开发资质,是复星集团的创始成员企业。复地集团成立于2001年9月27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9楼,注册资本50586.123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营业执照号码:310000400200534。复地集团自1992年开始房地产开发和管理业务,开发项目已遍及上海、北京等国内一线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及长三角核心城市。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根据股东会决议,按照发行价格每份1.00元认购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7.2%(半年付息一次)。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了当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市场平均收益率情况,并综合考虑了融资方、担保方的资质,确定最终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7.2%(半年付息一次),定价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为7.2%(半年付息一次)。
(二)交易结算方式
以现金形式或信托财产原状方式向永安保险分配信托利益。现金形式的信托利益直接划入指定的信托受益账户;在信托终止时如果存在非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则在信托终止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或平安信托认为合理的其他期限内,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转移该部分信托财产。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信托合同经永安保险及平安信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永安保险履行缴款义务,并经平安信托审核、确认份额后生效。自2014年5月26日起,预计存续期间为24个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公司两名独立董事也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亿元。
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2014年6月4日